一、
1、技术转让收入:80000元 技术转让收入属于“转让无形资产”税目,应按5%税率征收营业税。其应纳税额为: 80000*5%=4000元
2、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出租收入:40000元 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出租收入属于“服务业”税目,应按5%税率征收营业税。 其应纳税额为: 40000*5%=2000元
3、运输业务收入:60000元 运输业务收入属于“交通运输业”税目,应按3%税率征收营业税。
其应纳税额为: 60000*3%=1800元
4、出售临街房屋一间获得价款收入:240000元 企业出售房屋价款收入属于“销售不动产”税目,应按5%税率征收营业税。 应纳税额为: 240000*5%=12000元 该工厂8月份应纳营业税为:4000+2000+1800+12000=19800元
二、 该店取得的饮食收入和销售烟酒的收入是因同一项业务而发生,饮食收入属于营业税中服务业项目,销售烟酒的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,则该店的行为属混合销售行为。
所以该店的全部收入应缴纳营业税,即 (60000+15600)*5%=3780(元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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